太原市妇女联合会
太原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太原市妇联)是太原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市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太原市妇女联合会
- 类别
国家机关
- 地点
太原市
- 简称
太原市妇联
简介
市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太原市妇女代表大会。太原市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太原市各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和村都建立妇女组织。机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单位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1]19号)和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县(市、区)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编字[2001]14号),制定太原市妇女联合会(简称市妇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
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主要职责
市妇联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妇女工作的方针、任务。对妇女进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四有”、“四自”、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在广大妇女中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竞赛活动,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并负责评选表彰工作。
(二)动员、组织广大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城乡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其特殊利益。负责市女企业家协会工作,发挥女厂长(经理)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三)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女干部工作,向市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促进女性参政议政。搞好妇联基层组织的整顿建设,检查、督促乡以上妇联班子和专职妇联干部的调整和配备。
(四)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参与市人大、市政府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并督促检查其贯彻实施情况。接待妇女来信来访。
(五)负责承办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履行政府职能。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全市儿童工作,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服务。
(六)负责全市专职妇联干部和妇代会干部的岗位培训、城乡妇女的实用技术和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女干部的政治理论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
(七)搜集、编纂、研究太原市各个时期的妇运史工作。
(八)巩固、扩大与各界妇女的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谊。负责妇女统战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九)负责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配备、干部调配、工资计划、职称评定、党员教育管理以及政治思想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