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单位简介
  • 4.公开承诺
  • 5.职能职责

桃江县住建局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法制股、政务服务股、重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9个股室,现有在编人员25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8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桃江县住建局

  • 地区

    桃江县

  • 类型

    政府部门

  • 下设机构

    办公室等

单位简介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法制股、政务服务股、重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9个股室,现有在编人员25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8人。所属二级机构14个: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城乡规划设计室、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规划建设管理站、市政工程公司、城市客运管理站、自来水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桃花江园林绿化管理站、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处、路灯管理所。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41人。

公开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廉洁行政,勤政为民,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规划工作。8月份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县级审批,年内完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道路和区域景观规划。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完成马迹塘镇、沾溪乡规划编制。加强县城规划管理、执行,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二、不断加快城市建设。7月份完成县城二水厂续建工程,实现一、二水厂联网供水,改善县城供水质量。年内完成县城主要道路维修和小街小巷改造1.7万平方米,完成桃花江沿江风光带一期工程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

三、突出抓好城市管理。按照省级卫生县城要求抓好城市管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确保主要街道及时保洁,确保县城秩序良好。提高城市公交水平,年内开通城市公交五路线。加强路灯建设和管理,确保亮灯率达到98%。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四、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限时办结。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实现队伍建设新气象,城乡发展新面貌。

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索、拿、卡、要”行为。带头做到:不参与打牌赌博,不插手工程项目,不接受礼包礼金,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与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勘察和市政工程设计;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规划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

(三)负责全县建筑业的管理;负责建筑设计、施工、装饰、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规章的实施与监督;规范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县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域外建筑市场;负责对施工企业的监管,负责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的防震、人防规划设计工作及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五)指导全县城乡建设;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负责城镇道路、桥涵、排水、道路照明、供水、公共交通、燃气、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及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的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六)负责出租车经营权、城镇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经营权、城市公共交通线路专营权、城市空间使用权、公共设施冠名权拍卖和地下弱电管网、地下综合管沟经营、市政设施有偿使用、建设用地综合利用和合作开发等工作。

(七)负责争取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和县人民政府投入城镇建设资金的管理并编制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监督。

(八)组织与监督城镇建设与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城镇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城镇规划区内违法违章用地;负责建设系统的人事、政工、纪检、监查、计划生育的管理与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相关的法律学习和法律宣传活动。

(九)负责实施市政设施、城镇供水、公用事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察管理;负责组织城镇规划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城市雕塑、风景名胜、古树古木、植物多样性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