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 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体制,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委办发[2009]41号)要求,2010年7月,经区编委会批准,设立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7名,设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科、鉴证科、工程交易科、采购交易科、综合交易科。
基本信息
- 批准时间
2010年7月
- 批准单位
区编委会
- 级别
正处级
- 类型
交易中心
- 中文名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理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
基本简介
为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体制,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委办发[2009]41号)要求,2010年7月,经区编委会批准,设立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7名,设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科、鉴证科、工程交易科、采购交易科、综合交易科。
机构政策
交易中心办公场所位于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办公面积2106平方米。设置开标区、评标区、信息网络监控区、集中服务区、办公区五大功能区域,共设1个多功能大厅、4间评标室、4间开标室、2间对讲答疑室、1间专家抽取室、1间现场监督室、1 间监控室等。
交易中心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的各种规则及招投标办法;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实施日常监管;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资源开发经营权出让、医疗文教用品采购等招投标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负责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