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营企业协会
青岛市民营企业协会是二ОО五年六月一日经青岛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全市性、非盈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类型社会团体,是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政府的综合性平台。
基本信息
- 公司性质
经济类型社会团体
- 繁体
青島市民營企業協會
- 总部地点
青岛市
- 公司名称
青岛市民营企业协会
- 批准机构
民政局
- 成立时间
二ОО五年六月一日
机构简介
青岛市民营企业协会是二ОО五年六月一日经青岛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全市性、非盈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类型社会团体,是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政府的综合性平台。
本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为宗旨,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发展水平为目标,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打造服务品牌为着力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企业家守法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1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青岛市民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译名是:QINGDAO NON-PUBLIC ENTERPRISE ASSOCIATION,缩写QNEA。
第二条 本会是全市民营企业和相关协会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企业为本,充分发挥宣传、组织、桥梁、服务作用,协助政府搞好行业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相关活动,促进全市民营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第五条 本会会址是青岛市香港中路40号31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反映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协助政府制订有关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行业发展规划。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向政府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协调会员与政府、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沟通。
(四)维护企业利益,协助政府搞好反倾销及市场损害调查,协调纠纷,促进公平竞争。
(五)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建立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产业政策、市场信息、科学技术、人才和资金等咨询服务。
(六)加强与国内外有关团体和机构的联系,组织联系各类推介会、洽谈会、展会等,帮助会员企业广泛开展经济、技术、贸易的交流与合作,
(七)引导企业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加强自律,协助政府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企业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