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温州地区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以及其他支持发展高新技术的相关单位、中介机构、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界有影响专家等自愿组成的地方性的专业性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组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地区
温州市
- 属性
非营利性
- 类型
联合性社会组织
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业务主管部门温州市科技局的领导下,本着立足产业、服务企业的精神,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为重点,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发挥沟通、咨询、中介、服务的作用,在落实政策、信息交流、推动合作、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发挥自身积极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
业务范围
协会的业务范围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配合政府进行行业管理;
(二)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趋势、战略、方向和目标、产业政策、组织管理、市场动态以及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规划、政策提供建议与意见;
(三)作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宣传科技政策,组织调查了解高新技术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诉求,维护高新技术企业应有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帮助会员争取并贯彻落实有关政策;
(四)组织开展会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信息与资源共享,业内交流与合作,加强会员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络与技术交流合作,增强会员单位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能力;
(五)广泛开展对外学习与交流,组织国内外的经济技术考察,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核等相关科技中介活动;组织和举办各种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培训、讲座,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七)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并优先推荐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发现和培养优秀科技人员,向有关部门推荐参加高中级技术职称评审;
(八)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委托的有关工作及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协会章程
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规 则
第一条 名称: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第三条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业务主管部门温州市科技局的领导下,本着立足产业、服务企业的精神,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为重点,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发挥沟通、咨询、中介、服务的作用,在落实政策、信息交流、推动合作、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发挥自身积极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温州市科技局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温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温州市九山河通桥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