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晋商商会
简介
湖北省晋商商会经湖北省民政厅正式批准筹备的民间组织,是由山西籍的投资者在湖北省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湖北省民政厅及业务主管单位湖北省工商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湖北省晋商联合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一座桥梁,是会员企业之间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互动的平台。本会坚持“自愿入会、民主选举、自筹经费、自主办会”的原则。依托鄂晋两地经贸交流的广阔平台,繁荣湖北、山西两地经济。
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以“团结、交流、拓展、服务”为宗旨,联合在鄂晋籍企业、构建经济交流平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组织企业项目考察、畅通政企对话通道、服务晋鄂两省经济。以立足湖北为根基,依托山西为本源,辐射全国为远景,为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的商业文化氛围而努力奋斗。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湖北省晋商联合会(英文译名:SHANXI CHAMBER OF COMMERCE IN HUBEI,英文缩写:SCCH)。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依法注册登记的山西籍在鄂投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团结、交流、拓展、服务为宗旨。团结驻鄂晋籍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扩大营销市场,促进鄂晋商贸交流,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协调各方关系,为会员排忧解难,调解纠纷,维护会员在社会生活和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争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的经营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提高发展水平,为繁荣山西和湖北经济、增强国力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湖北省工商联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五福路70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在鄂晋籍工商界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个桥梁,其任务职能业务范围是:
(一) 对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服务,不断提高会员素质;进行普法宣讲活动,提高会员的法制意识;
(二) 举办各项有益的联谊活动,增强本团体的凝聚力;
(三) 加强本会与晋鄂两地省政府及各商团组织之间的联系,为繁荣湖北和山西经济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四)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五) 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和商品等信息。积极推动会员之间、会员与山西有关商团组织及个人之间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投资和贸易合作;
(六) 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政策,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在条件许可下组织会员出省或出国考察、访问;帮助会员提高商贸层次,开拓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