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体育局
普陀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建立于1956年6月,党组织为中共普陀区体委党组,1991年10月以后改为中共普陀区体委党委。2002年4月根据市委、市府《关于普陀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发458号)的决定,改设为普陀区体育局、党组织称为中共普陀区体育局党委。
机构概况
普陀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建立于1956年6月,党组织为中共普陀区体委党组,1991年10月以后改为中共普陀区体委党委。2002年4月根据市委、市府《关于普陀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发[2002]458号)的决定,改设为普陀区体育局、党组织称为中共普陀区体育局党委。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指导和检查街道、镇、学校体育工作,负责各社区健身苑(点)建设和长效管理。
推行全民健身运动,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
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试工作。
研究和规划业余训练、体教结合工作。
负责经营性体育项目的审批,依法管理体育市场,协调和管理对外体育交往工作。
承办市体育局、区政府交办的各类体育赛事。
机构领导
姜道荣 普陀区体育局党委书记兼局长
程永利 普陀区体育局副局长
张林妹 普陀区体育局副局长
杨建新 普陀区体育局副局长
内设机构
竞体科:业余训练,承办各类赛事,体教结合,培养优秀运动员。
群体科:群众性体育活动,健身苑点,指导和管理,市民体质测试。
办公室:各科室、基层单位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区属各部门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