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职能转变
  • 5.职责分工
  • 6.内设机构
  • 7.行政编制
  • 8.现任领导
  • 9.其他事项
  • 10.参考资料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区党工委关于发展改革、商务、工业信息化、科技、统计、军民融合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林润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 外文名

    Pingtan Comprehensive Experimental Zone Economic Development Bureau

  • 机构属性

    政府工作部门

  • 现任领导
  • 领导机构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口岸管理以及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实验区科技、能源、工业、产业、商务、物流、口岸、统计、重点项目、军民融合等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实验区产业发展,贯彻实施国家、省产业政策,协调实验区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实验区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验区工业、流通业、商贸服务业、会展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等协调融合发展,完善相关产业布局。

(三)负责实验区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推进实验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实验区工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传统工艺美术行业、民爆器材行业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四)负责实验区商务管理,统筹流通行业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建设。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电子商务管理,研究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管理全区对外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对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等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实验区口岸管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实验区科技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有关工作。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全区科普工作。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技术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

(六)统筹负责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组织实施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以及各行业各领域统计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并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推进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协助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参与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执行区党工委和区管委会出台的关于总部经济和鼓励扶持产业的税收奖励政策,参与拟订区党工委和区管委会相关税收奖励政策。负责区内企业入区(境)退税货物、减免税货物备案管理、核查及统计工作。开展除金融业、建筑业、海运业外的其他产业总部企业认定审核工作。统筹全区总部经济发展考核、统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管理。拟订省“五个一批”项目、全区重点项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库动态管理及运行分析,组织申报省重点项目并负责项目日常跟踪管理。指导全区各职能部门推动重点项目策划、项目储备转化和项目前期相关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建设情况、项目建设管理等项目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承担定期通报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工作,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前期、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九)统筹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策划生成产业招商引资项目,促进精准招商。承担实验区产业重点企业认定工作,协调新兴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流水蓝色科技园等园区建设。规划园区产业发展重点,推动产业链建设。完善园区相关规划,定期分析园区发展态势,开展园区运营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十)负责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负责全区对外、对台贸易工作,推进各类新型贸易方式发展。推进岚台、岚港、岚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做好对外援助工作。

(十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负责本系统企业改制工作,配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做好相关改制企业的资产清查、移交等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党工委和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1、强化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引导,推动培育特色高新技术产业体系。

2、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3、加强商务经济政策研究,强化商务领域行政服务效率,推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推动以货物贸易为主向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并重的开放转型,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4、强化产业政策引导、项目前期指导和重大项目协调,进一步完善实验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作制度,推动培育特色产业体系,实现项目建设引领、产业发展支撑的全新经济发展格局。

5、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转变。开展实验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绩效,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