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简介
  • 4.主要职能
  • 5.内设机构

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要经营:建设规划等产品。作为经营建设规划的企业,我们始终坚持诚信和让利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我们公司是在贺州市,如果有贺州市的朋友欢迎来我公司参观指导工作,具体的地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八步镇新风街46号。您如果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的话,也可以直接在线提交采购信息我们会及时跟您联系。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 企事业单位

    10多个

  • 职能科室

    11个

  • 职工

    约200人

机构简介

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是贺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工作部门。其前身为贺州地区建设局,2002年12月撤地设市后更名为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2003年5月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职能分工,八步区建设局部分职能、人员上划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管理。目前,委机关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辖10多个企事业单位。委机关及委属各单位(含二层单位)职工约200人,其中拥有注册一级结构师3人,各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多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多人。

贺州市建规委曾被国家建设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村镇建设先进单位,并在集镇规划、建筑业和历届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等方面多次获自治区级表彰。2007年获全区建设系统记集体二等功。仅2007年度获得各级奖励的集体奖项10项,个人奖项46人(次)。

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市政府的委托,起草与建设规划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的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组织各项专业规划及近期建设与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做好城镇规划、城镇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参与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及选址定点等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设计施工阶段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指导、检查和监督安全质量。

三、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建筑行业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道路、管线、设备的安装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规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依规章审核本市丙、丁级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质量检验测试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房屋折迂企业、房地产开发资格、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招投标代理工程单位资质初审。依规章核准电梯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核准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项目报建许可;依规章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行行政备案;负责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建设工期定额、工程造价等管理制度。

四、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及市政工程测绘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并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局部调整和修改方案。依法审批城市分区详细规划(重要的详细规划除外)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指导、审查管辖县编制其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体系规划;参与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依法核准建设工程验线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的抗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城市抗震防御体系区域规划;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

五、依法核准城市市政配套设施设计图、基建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负责各项专业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及城市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负责建设工程选址和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监督、管理,负责临时建筑、广告定点审批;依法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依规章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行政备案。

六、负责编制城市道路及管线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道路、管线及城市市政基础工程等方面的规划建设管理;参与道路、管线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的会审;办理道路、管线(含给排水、电力、电讯、广播电视、燃气)的建设红线和管线工程厂(站)址的选址、定点及道路、管线工程报建手续;核发管线厂(站)及道路、管线项目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协调处理各种管线空间地理位置及有关问题,对道路、管线工程及时跟踪检查,并负责竣工后的规划验收和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七、依规章核准全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协调全市土地二级市场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管理工作;依法核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综合验收合格证》,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实行行政备案;负责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八、负责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的法制建设及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依法检查、纠正、处理违法建设行为;参加行政诉讼,主持行政处罚听证会。

九、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的计划,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收取城市建设资金、城市配套设施费等费用;并按照规定存入财政专户存储,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专款专用。负责管辖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十、负责建设行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科技进步;组织拟定建设、规划行业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

十一、制订市建设系统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和管理市建设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抓好人才引进、交流和就业指导工作;归口管理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指导本委属下企事业单位;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内设11个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