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陆文
谷陆文,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湖南省耒阳县人,1988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2022年1月,因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谷陆文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被责令提前退休。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谷陆文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9年4月
人物履历
曾任郴州市永兴县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二级科员。
1988.10-1992.06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万华岩派出所民警
1992.06-1993.11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万华岩派出所科员
1993.11-1995.08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郴江派出所科员
1995.08-1997.01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鲁塘派出所副所长
1997.01-1998.01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保和派出所教导员
1998.01-2000.11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保和派出所所长(1998.07提任副科级侦察员)
2000.11-2005.04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所长(2004.02提任正科级侦察员)
2005.04-2008.05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2008.05-2010.05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0.05-2012.09临武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11.06免纪委书记)
2012.09-2016.02永兴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16.02-2016.04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县公安局局长人选
2016.04-2021.07永兴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07 永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21年10月15日,谷陆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郴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