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主要职责
  • 3.机构及其职能

江城区卫生局

管理和安排区级卫生事业经费;监督直属单位基层建设年度计划的执行,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的改造建设;审批区直大型设备装备配置;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进行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全区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监督全区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和大型医疗设备应用质量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江城区卫生规章制度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和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实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制度。

(三)负责社会公共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四)制订医学研究发展规划,组织医疗卫生科研攻关,推广医药科研成果,掌握医学信息,推动科技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五)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六)贯彻中西结合的方针,与有关部门共同发展现代医学和传统医学。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伤病员抢救及疫情防治工作。

(八)制订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卫生部门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核、评审、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

(十)负责干部保健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机构及其职能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全区卫生工作重大政策;拟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研究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建议,管理和安排区级卫生事业经费;监督直属单位基层建设年度计划的执行,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的改造建设;审批区直大型设备装备配置;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进行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全区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监督全区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和大型医疗设备应用质量等。

人秘股

拟订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和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卫生专家管理,负责劳资、干部考核、老干、武装、共青团、干部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局机关文件资料、处理文秘事务(包括全局文稿的核稿等)及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宣传报道、卫生统计、卫生信息化管理、行政后勤。

医政股(加挂红十字会办公室牌子)

研究指导全区医疗机构改革,拟订全区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医护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审查和干部保健工作。协助政府开展救灾准备工作,接受捐赠和发放资助,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开展人道主义服务;负责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高、中等医学教育和招生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医疗教育规划和技术标准。指导中医业务建设、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及推广,参与中医人员晋升的技术评审。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