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报考条件及办法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报考条件及办法》是关于广东省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政策规定,内容分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两部分。报名前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应事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区)招生办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报考条件及办法
- 适用范围
广东省
- 适用时间
2010年
- 适用内容
报考条件、报名办法
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 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⑶身体健康。
2、在 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站)报名。
3、属于引进人才,持有《 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4、高中阶段户口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文)的规定的,可以报考。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⑶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报名办法
1、报名时,考生必须通过报考网站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 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并交纳报考费。应届普通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户口的所在地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按《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进行。
2、高中阶段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⑴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09年12月15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⑵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⑶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见粤教考函〔2009〕3号),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09〕3号)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