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托管
知识产权托管是指企业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委托给一个专门的服务机构进行管理,通俗的讲,就是企业给自己找一个管家。企业根据管理需求,与托管服务机构签订授权托管协议,托管服务机构代为管理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包括申请取得、使用、转让与许可、质押融资、侵权保护和维权等。这样,企业可以更全面地管理和使用自已的无形资产。
简介
知识产权托管是一种服务模式,是基于知识产权的法律界定性和长期持有、非货币性、创造经济效益不稳定的无形资产特性,提出的一种新的服务模式。企业根据管理需求与托管服务商,在签订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授权托管协议下,托管服务商在授权范围内,代为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包括咨询、申请取得、知识产权使用、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评估及质押融资使用、知识产权变现、知识产权侵权保护和维权等。
知识产权托管是把企业知识产权部门外包的一个过程,也是让企业更全面管理使用好自已无形资产的一个过程,是一个帮助企业省钱、省心、省力的一个过程。
知识产权托管有全部托管与部分托管,全部托管就是一揽子协议,将企业全部无形资产的管理授权给服务商来管理。部分托管就是企业根据自己阶段性任务的需求,将个案交由服务商来管理。
知识产权托管与传统个案委托管理的最大差别在于:托管服务商会根据委托方制定符合该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方案,提供和搜集无形资产变化的情报等职责,增强了与企业的互动,更充分,更完美的发挥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
产生原因
在西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时间比较长,知识产权人才比较多,企业人员、尤其是技术人员对知识产权也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特别是,在这些国家,知识产权侵权一旦确立,付出的代价很大。因此,公司无论大小,通常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兼\专职人员。
而且西方发达国家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受益者,他们技术先进,财源广阔,有更多的资本可以用来投入知识产权建设。
然而,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在八十年代中期才开始初步确立,知识产权人才较为匮乏,企业人员,尤其是绝大多数技术人员都不太了解知识产权。而且在中国,知识产权侵权非常普遍,这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首先,中国是个技术比较落后的国家,在当今世界,发达国家拥有最先进的技术,且已将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遍布全球的情况下,中国企业的任何生产制造行为,都难以避免侵权;其次,面对这种实际状况,中国没有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苛以重罚,也就是说,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不大。但是,随着时局的发展,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为此,在中国,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和需要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之间,出现了一种被称作“知识产权托管”的服务新模式。
从有利的方面说,知识产权托管能够实现知识产权人才的合理配置,在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的同时,减轻企业的人员负担。
从不利的方面说,由于企业知识产权部署问题关乎企业的机密,在一些情况下,甚至能决定企业生死。因此,委托给外方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
托管类型
知识产权托管分为以下三类:
以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发展的不同阶段、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者的不同构成将知识产权托管分为小、中、大三种类型。
1、小托管:
小托管是存在个别企业与具有一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关于知识产权综合委托管理服务的一种托管服务方式,业务主要局限于个别企业知识产权的获取、管理、保护、运用方面。
其业务包括:对知识产权战略与发展进行研究,提供专业方案;协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逐步实现知识产权资本运营;协助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培训企业人员;对知识产权注册的各项事宜提供建议及注册,协助完成日常法律事务;完善、监督、落实知识产权的各项管理制度;监测及侵权预警,调整创新方向和内容,对侵权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协助企业实现名牌的经济价值等等。
这种知识产权的托管服务的优势在于,可以直接针对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贴身服务;容易使企业在普通事务性层面获得满足。其局限在于,受企业意识水平和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限制,对企业的提升和引导有限,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除知识产权以外的其他资源的整合运用能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