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暂行规定
为 拓宽我校博士生 招生渠道,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行“硕士博士连续培养模式(简称硕博连读)”。为做好硕博连读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结合
法规简介
法规名称
东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暂行规定
法规信息
各院(系)、所:
我校具体情况,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法规内容
选拔与推荐
1. 选拔与推荐对象
在我校已有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点,从当年统招硕士生中选拔推荐硕博连读生。
2.选拔与推荐原则
实事求是,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3.选拔与推荐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献身精神。
②勤奋好学,肯于钻研,思维敏捷,有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本科主干课程和毕业论文、教学实践成绩优良。
③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作为博士生培养所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④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作为推荐对象:
a. 大学本科期间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且外语通过国家一定水平考试(英语或俄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日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优异者。
b. 有公开发表的省级以上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