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由黄吉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怀碧、冯世富、杨毓华、金刚、张党生、赵世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同时,设8个专项工作组,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人事安排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 凌(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安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茂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 敏(县人防办主任)
鲁玉刚(县发改局局长)
黄吉富(县经贸局局长)
叶小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国强(县法院副院长)
邹 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怀碧(县经贸局副局长)
冯世富(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毓华(县监察局副局长)
林永强(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 平(县财政局局长)
王章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永忠(县建设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