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条例简介
  • 3.第一章 总 则
  • 4.第二章 项目前期管理
  • 5.第三章 项目工程管理
  • 6.第四章 项目资金管理
  • 7.第五章 项目监理
  • 8.第六章 法律责任
  • 9.第七章 附 则

湖南省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条例简介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关市(州)财政局、安监局,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中央下放我省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有效实施,保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120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湖南省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

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

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120号)、财政部《关于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概算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8]32号)精神,为保证中央下放我省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有效实施,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列入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中央下放我省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的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闭库治理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闭库治理项目由闭库治理责任单位全面负责闭库治理工作。现由原关闭破产企业上级集团公司或接收单位管理的尾矿库,该集团公司或接收单位为治理责任单位;现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管理或无主管单位的尾矿库,该尾矿库所在地县级政府为治理责任单位。

第四条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闭库治理项目所在地市级安监部门负责对闭库治理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尾矿库闭库治理有关安全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项目前期管理

第五条 闭库治理责任单位应与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定闭库治理责任书,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闭库治理职责。

第六条 闭库治理责任单位应加强对闭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闭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工程指挥部),明确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闭库治理责任单位应按照国家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进行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单位招标,按规定程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依法依规依程序签订合同,委托其进行施工和监理。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其中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资质或相应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