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生平
  • 4.史籍记载
  • 5.参考资料

潘珍

明朝官员

潘珍(1477-1548),字玉卿,号朴庵,又号莪峰、碧峰,南直隶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人。弘治十五年(1536)进士,历官右副都御史、兵部左侍郎。时议讨安南,他上疏言不必劳师,帝责他阻扰成命,削职归。不久复官,致仕。卒,赠右都御史。

基本信息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477年

  • 逝世日期

    1548年

  • 出生地

    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

  • 玉卿

人物生平

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后任大理寺左评事、左寺副、署大理寺左寺正。正德中,历官山东佥事,分巡兖州。迁福建副使、湖广左布政使。正德六年,任山东按察司佥事。正德七年(1512),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累迁兵部左侍郎。时议征讨安南,珍上疏谏曰:今北敌日蕃,联络万里,烽警屡闻,乃释门庭之防,而远事瘴岛,非计之得也。提出宜派文武重臣,佩印而往,移檄自定。世宗责以阻挠成命。正德十一年,任山东按察司副使、福建按察司副使。嘉靖七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嘉靖十五年,任兵部右侍郎,后改兵部左侍郎。于嘉靖十六年(1537)四月十三日因反对征讨安南,令其闲住,后复官,不久即致仕。嘉靖二十七年七月初五日卒,年七十二。赠右都御史。

史籍记载

潘珍,字玉卿,婺源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正德中,历官山东佥事,分巡兖州。贼刘七等猝至,有备不敢攻,引去,掠曲阜。珍奏徙县治而城之。迁福建副使,湖广左布政使。嘉靖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累迁兵部左侍郎。时议谏讨安南,珍上疏谏曰:“陈皓、莫登庸皆弑逆之贼,黎宁与其父譓不请封入贡亦二十年,揆以大义,皆所当讨,何独徇宁请为左右。且其地不足郡县置,叛服无与中国。今北敌曰蕃,联帐万里,烽警屡闻,顾释门庭防,远事瘴蛮,非计之得。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声言进讨。檄数登庸罪,赦其胁从,且令黎宁合剿。贼父子不擒则降,何必劳师。”帝责珍挠成命,褫职归。寻以恩诏复官,致仕。珍廉直有行谊,中外十余荐,皆报寝。卒,赠右都御史。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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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一 潘珍传国学网(引用日期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