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都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确保我市地震应急工作有组织、有步骤、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江苏江都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 地区
江苏江都市
- 内容
破坏性地震应急
- 隶属
政府文件
总则
2、在本市行政区内,一切破坏性地震的应急活动,必须遵守本预案。
3、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4、各级政府应加强地震应急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5、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地震应急活动的义务。
应急机构
1、成立江都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临震应急和震后应急时期,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政府领导同志
副指挥长:市人武部负责同志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
市计委负责同志
市经委负责同志
市建委负责同志
市民政局负责同志
市地震局负责同志
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江都镇政府负责同志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计委、经委、科委、建委、教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商业局、物资局、卫生局、环保局、粮食局、广播电视局、地震局、供电局、电信局、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外办、人防办、无管办、中国人民银行江都支行、中保财保江都支公司、人武部、江都引江管理处、江苏石油勘探局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