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债权人对明示毁约的选择
  • 4.明示毁约的免责事由
  • 4.1.免责事由的概念
  • 4.2.不可抗力
  • 5.明示毁约责任的形式
  • 5.1.继续履行
  • 5.2.采取补救措施
  • 5.3.赔偿损失
  • 5.4.违约金
  • 5.5.定金责任

明示违约

明示预期违约是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构成条件l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2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3当事人表示的必须是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正是由于一方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从而会使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或严重损害其期待利益。被拒绝履行仅是合同的部分内容或次要义务,且不障碍债权人所追求根本目的,这种拒绝履行并没有使债权期待成为不能,就不构成预期违约4提出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明示违约

  • 别名

    明示预期违约

  • 前提

    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 主体

    债权人

  • 选择

    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形式

    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

债权人对明示毁约的选择

对于 明示毁约的法律救济,债权人可以有两种选择:

(1)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坐等履行期的到来。

(2)也可以不理会对方的明示毁约而继续保持合同效力,等到继续履行期到来后,按照实际违约得到救济。但债权人应负担减损义务,且应承担履行期内意外事变的风险。

明示毁约的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的概念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即使违约也不承担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

所谓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