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来清
李来清,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衡阳市衡山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曾任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处级审判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来清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0年12月
人物履历
1988.09-1992.07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1992.07-1993.08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3.08-1997.04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1994.01-1997.12 湘潭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
1997.04-2001.03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干部、办公室副主任(1999.03-2000.03 衡阳市委、市政府驻白地市钢铁厂支帮促工作组成员);
2001.03-2003.03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干部、办公室主任、检察员;
2003.03-2005.12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5.12-2006.06 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6.06-2006.12 衡东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12-2011.07 衡东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衡东县委党校第一校长(2007.11-2011.7 衡东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2011.07-2013.08 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副书记
2013.08-2019.02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处级审判员12
任免信息
2019年2月,衡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免去李来清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2
参考资料
- 1湖南衡阳发布53名拟任职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引用日期 2019-02-03)
- 2快讯丨衡阳市一批重要人事任免,速看!华声新闻(引用日期 2019-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