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协会简介
  • 4.协会章程

温州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温州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成立于1995年5月,隶属于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系温州市美发美容行业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协会以弘扬中华民族美发美容文化为宗旨,以致力发展美发美容事业为已任,肩负着与政府部门共同管理和服务行业的同时,加强与全国同行业的交流和合作,从而推动美发美容事业的发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温州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 成立时间

    1995年5月

  • 隶属

    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 类型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

协会简介

温州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成立于1995年5月,隶属于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系温州市美发美容行业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协会以弘扬中华民族美发美容文化为宗旨,以致力发展美发美容事业为已任,肩负着与政府部门共同管理和服务行业的同时,加强与全国同行业的交流和合作,从而推动美发美容事业的发展。

多年来,协会曾被中共温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温州市先进民间组织”、 “先进行业协会”;2008年,被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中国商业服务业改革开放30周年卓越组织”称号、被温州市红十字会评为“抗震救灾最佳组织奖”。

至2008年底,协会有会员(单位)200多家,会员单位涵盖美发、美容、美发美容培训学校及美发美容产品与器材等四大专业。协会设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及明确的分工,由会长主持全面工作,4位常务副会长分别主管美发、美容、培训及产品与器材,14位副会长分管个县(市、区)的各片区工作。协会还分别设立了美发和美容技术专家委员会、市消保委消费维权联络站,形成一个层次清晰、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

为加强协会工作效率,规范行业行为,协会建立了健全的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和运行机制,制定了《会长自律守则》、《协会工作制度》、《财务制度》、《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制度》及《会费收交制度》、《行规行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温州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全市从事美发美容行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组织成的群众性行业专业组织,是温州市范围内跨部门,跨所有制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创新思路,完善职能,提高素质,推动美发美容行业健康发展,为美化人民生活而努力。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温州市经贸委、温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在浙江省温州市五马街36弄2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在会员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会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传达政府的意图,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技艺水平。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1、组织会员对发展我市美发美容行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2、开展美发美容专业技术、理论、信息交流,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和新颖发型。

3、挖掘、搜集、整理优良传统技艺、温州市美发美容史和国内外美发美容技艺资料,开展咨询服务。

4、组织美发美容技术培训,开展技艺比赛,举办展览会交流活动,编发有关专业知识资料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