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资产证券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结合国内外资产证券化的立法与实践,对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各个环节的法律制度、资产证券化监管,以及国际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基本信息
- 书名
资产证券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 作者
张泽平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年8月1日
- 页数
327页
内容简介
《资产证券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证券化实践,对资产证券化交易不同环节中的法律问题以及证券化实践中的一些热点和焦点问题展开了论述。
图书目录
导论/1 第一章 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概述/8 第一节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8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8 (一)关于资产证券化定义的理论探讨/8 (二)资产证券化定义的立法比较/12 (三)我国立法对证券化概念的规定/15 二、资产证券化的种类/16 三、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流程/20 第二节 主要国家和地区证券化法制的发展/22 一、美国证券化法制/22 二、英国的证券化法制/26 三、日本的证券化法制/27 四、韩国的证券化法制/29 五、香港地区证券化法制/3l 六、台湾地区证券化法制/32 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第三节 美国“次贷危机”及其对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影响/36 一、美国“次贷危机”始末/36 二、美国次贷危机对资产证券化的启示及影响/38 第四节 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发展与法律挑战/41 一、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阶段/41 二、资产证券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46 (一)资产证券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意义/46 (二)资产证券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冲击和挑战/54 三、我国证券化法制的现状及不足/56 (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现行法规/56 (二)关于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现行法规/61 (三)我国证券化法制的不足与完善/65 第二章 资产转让中的法律问题/68 第一节 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可转让性问题/68 一、证券化基础资产的法律属性——债权/69 二、未来债权转让的法律问题/72 三、各国法律对不可转让债权的规定/75 第二节 各国“禁转条款”法律效力的比较/78 一、“禁转条款”及其价值分析/78 二、各国“禁转条款”法律效力的实践评析/81 第三节 资产转让方式及其法律问题/87 一、信托转让方式的法律问题/88 二、债务更新方式的法律问题/90 三、从属参与方式的法律问题/9l 四、债权让与方式的法律问题/96 第四节 基础资产转让中的优先权问题/102 一、资产证券化与资产转让优先权/103 二、美国的优先权规则/104 (一)美国优先权规则的形成和发展/104 (二)美国优先权规则的主要内容/108 三、其他国家的优先权规则/lll 四、不同优先权制度的比较/112 第五节 我国有关资产转让的法律依据及评述/113 一、我国资产转让的法律依据/113 二、对现行法律依据的评述及建议/115 第三章 破产隔离机制构建中的法律问题/12l ——美国判例与立法的视角 第一节 破产隔离的传统标准——真实销售/122 一、真实销售的概念及其与担保融资的区别/122 (一)真实销售的概念/122 (二)真实销售与担保融资的区别及证券化交易中的“重新定性”/123 二、美国“真实销售”认定的司法实践评析/126 三、欺诈性转移及其对真实销售的影响/134 第二节 破产隔离的新标准——功能分析法/137 一、功能分析法标准的产生背景/137 (一)以真实销售作为破产隔离判断标准的不足/138 (二)真实销售“安全港”立法的尝试与不足/14l 二、功能分析法标准的内容及评介/143 第三节 实体合并与破产隔离/145 一、实体合并的概念及相关讨论/145 (一)实体合并的概念/145 (二)实体合并的法律依据/146 (三)关于实体合并价值的讨论/148 二、实体合并对资产证券化的影响/150 三、证券化交易中实体合并的标准/15l (一)发起人与SPV之间存在实质利益的一致性/152 4 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二)实体合并的利弊权衡/154 第四节 我国破产隔离机制构建的法律问题/156 一、我国有关破产隔离的法律规定及评述/156 (一)关于真实销售的法律标准及缺陷/156 (二)关于欺诈性转移的法律规定及缺陷/160 (三)关于实体合并的法律依据和标准/162 二、完善我国破产隔离法律制度的构想/163 第四章 特殊目的载体组建和运营中的法律问题/166 第一节 特殊目的载体组建中的法律问题/167 一、特殊目的载体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167 二、关于SPV的设立形式问题/170 (一)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形式的种类/170 (二)确定SPV组织形式的考量因素/173 三、关于SPV的设立条件问题/175 (一)SPV的设立机构/175 (二)SPV的设立原则/178 (三)关于发起人人数/179 (四)关于最低资本金/180 (五)关于组织机构/18l 第二节 特殊目的载体运营中的特殊法律问题/182 一、SPV的破产隔离/:182 二、防范SPV破产的途径及其法律问题/182 (一)破产放弃及其法律效力的争议/183 (二)关于“自动冻结”放弃的问题/186 (三)独立董事及其在破产隔离机制中的冲突问题/187 (四)关于业务与负债限制的问题/190 (五)关于设立不具有破产适格性SPV的问题/192 第三节 我国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制环境及完善/194 第五章 资产证券化风险监管的法律问题/209 第六章 国际资产证券化中的特殊法律问题/254 参考文献/313 后记/325
文摘
韩国引入资产证券化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韩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在这期间,韩国企业依靠银行贷款而大规模扩张。随着规模的扩大,一些原本存在的问题开始显现,例如公司治理问题、金融与政府部门的治理结构问题,加上企业负债过多、效率不高,许多大企业都很快陷入破产危机,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出现了巨额的不良债权。另一方面,韩国一些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自身也存在存贷期限错配的问题。这更加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危机。为解决这一危机,一些金融机构试图通过自己持有的融资租赁资产的证券化来解决流动性不足问题,但是当时韩国国内的法律体系完全无法满足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要求,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存在很多法律障碍,最终这一努力没有取得成功,导致了金融危机的爆发,很多金融机构和企业相继破产倒闭。韩国政府为阻止这一危机的恶化,开始从法律制度入手,进行推动资产证券化的各项工作。 韩国属大陆法系国家,主要以成文法作为其法律渊源。这种法律传统要求首先要修改现有的与发展资产证券化相冲突的法律规定,使得资产证券化各项实际操作不违反法律的基本规定。但是,资产证券化是一项交易结构复杂、参与主体众多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其顺利开展必然依赖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要想将法律规范中所有与资产证券化相冲突的地方逐一进行修改显然是不现实的。
后记
本书是以我的博士论文为基础修改完成的。当初选择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作为论文方向时作常犹豫,主要是考虑到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问题,前人的研究成果已经非常丰富,也非常深入,我自感很难在前人的基础上实现突破或创新。而且,我当时对资产证券化的了解还比较肤戋,感觉到要写好这一论文远非本人功力所能及。旦另一方面,我又很想选择一个自己不太熟悉的领或作为论文方向,这样可以借助写论文的机会学习一点新的知识,资产证券化正是这样一个领域,我本人非常感兴趣,但又知之不深。于是,这种学习的欲望战胜了前面的担忧,我最终选择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作为自己博士论文的选题,从此开始了艰辛的写作历程。经过一千多个日夜的紧张写作,论文终于如期完成了,三年的博士学习也画上了句号。
序言
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本质是被证券化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分割和重组过程。《资产证券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资产证券化的优势在于,可以改善银行信贷期限结构,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促进银行转变盈利模式,提高资本充足率;健全市场定价机制,合理分散信用风险;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增加投资者的选择;增进国内金融业的市场竞争,促进国内金融业由分业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化,进而促进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的进一步现代化和全球化。2004年国务院在《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品种。自2005年3月正式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我国的证券化市场不论是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与所有的金融创新工具相类似,资产证券化同样蕴涵着较大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