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04]88号文件精神,贵阳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贵阳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 工作职能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
工作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城镇集体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受市委市政府指派,研究拟定全市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全市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状况和相关政策;参与拟定城镇集体经济的政策法规;组织集体经济理论研讨。
3、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全市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步把市属集体工业企业改制为多种经济成份参股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指导、推进集体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4、组织制定联社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指导和加强全市各级联社组织建设,为城镇集体企业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培训、信息和咨询服务。
5、监管集体资产。制订相关指标并考核所属集体工业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对其资产负债率和损益状况等财务经济指标进行监督,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企业工会、职代会(股东会)有关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
7、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联社系统企业领导干部的考察、推荐、聘用、任免、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联社系统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开展职工的教育与培训。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办)
(1)、负责督促检查工业联社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决议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工业联社系统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等方面工作的落实和检查;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工业联社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工业联社机关各部门对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和完成的情况。
(2)、负责联社机关中层干部及其以下人员的管理、考核、聘用、辞退、任免及其工资、内设机构与编制、人员调配、人事档案等日常工作及退休人员的管理。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负责联社系统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厂级领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负责系统内有关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
(4)、参与工业联社重大决策和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
(5)、负责工业联社内部的行政管理,包括会议、文秘、机要、公章、文书档案、保密、报刊资料订购、通讯、车辆、后勤卫生等事务管理及 兄弟单位来访人员的安排接待工作。
(6)、办理各级人大、政协有关的建议、意见和提案,负责牵头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做好系统内企业工会、职代会的组织建设和劳动模范管理的有关工作。
(7)、了解和掌握联社系统改革、发展、稳定的动向、趋势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收集、整理重要信息,报送上级党委和政府部门。
(8)、完成联社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