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主要职责
  • 3.内设机构
  • 4.地理位置
  • 5.参考资料

潜江市农业局

负责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等农业各行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计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农业生产,检查督促重大生产环节、重大技术措施的落实。

主要职责

(一)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农业经济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参与地方性农业法规的拟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主管全市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执法体系、农村能源服务体系、畜牧服务体系、水产服务体系、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种子服务体系、植保服务体系、土肥服务体系的建设及其业务工作。

(四)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计划;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学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科研成果的申报,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参与全市农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负责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五)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生产质量安全监测。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技术规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省、市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及开发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省、市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管理。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七)负责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加强全市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曾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主管农业建设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负责农业商品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努力发展节水农业。

(九)负责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利用外资、引进外智、对外科技合作、经济援助和农产品出口等工作,推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十)拟定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预测并发布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产业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农业灾情监测与发布,组织灾情物质储备和调拨,提出灾情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料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负责农业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检查督办;负责农业综合材料的起草、文印;负责本系统的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宣传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农业系统岗位责任制的制订与结账,抓好办公自动化建设。

(二)政工科(挂老干部科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