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经历
  • 4.职务
  • 5.任免信息
  • 6.参考资料

唐晓晴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唐晓晴,1972年生,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第六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唐晓晴

  • 外文名

    TONG IO CHENG

  • 出生日期

    1972年

  • 职称

    教授

  • 职务

    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

  • 学历

    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人物经历

2004年起任澳门法律、公共行政与翻译学会监事会副主席,2007年被澳门政府委任为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委员;2009年被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委任为律师业高等委员会委员;澳门法律适应化委员会委员。

学历及专业资格:

1. 法学博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2. 具澳门律师资格

3. 具备澳门私人公证员资格

4. 具仲裁员资格

职务

职务:

  1. 1.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2. 2.

    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

公共服务:

现任:

  1. 1.

    澳门大学校董会成员

  2. 2.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委员

  3. 3.

    澳门廉政公署人员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

  4. 4.

    第六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1

曾任:

  1. 1.

    澳门律师业高等委员会委员 (2009-2013)

  2. 2.

    第五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唐晓晴任第五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唐晓晴任第六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