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问
《法律答问》中很多地方以“廷行事”,即判案成例,作为依据,反映出执法者以往判处之成例审理案件当时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法律答问》中还有一部分是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明,如“辞者辞廷”、“州告”、“公室告”、“非公室告”等,是研究秦的诉讼制度的重要材料。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法律答问
- 即
判案成例
- 关于
诉讼程序的说明
- 意义
研究秦的诉讼制度的重要材料
简介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秦简(云梦秦简)共两百零一枚简、律文一百零八条,包括法律答问篇。
《法律答问》是以问答形式对秦律某些条文的精神实质和名词术语所作的解释。
秦简整理小组认为:“本篇决不会是私人对法律的任意解释,在当时具有法律效力”。从《法律答问》的内容范围看,《答问》所解释的是秦朝法律中的主体部分,即刑法。据史书记载,商鞅制定秦律是以李悝《法经》为蓝本。整理小组认为“《答问》解释的范围,与六篇大体相符。由于竹简已经散乱,整理时就按六篇的次第试加排列。”
问:甲诬乙盗牛,乙未盗,甲何论?
答:诬告反坐。
原文
译文:
[害盗背着游徼去盗窃,应当加罪。]什么叫“加罪”?五人共同行盗,赃物在一钱以上,断去左足,并黥为城旦;不满五人,所盗超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为城旦;不满六百六十钱而在二百二十钱以上,黥为城旦;不满二百二十钱而在一钱以上,加以流放。求盗与此同样论处。
原文:
「害?别徼而?,驾(加)罪之。」 可(何)谓「驾(加)罪」? 五人?,臧(?)一钱以上,斩左止,有(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不盈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黥为城旦;不盈二百廿以下到一钱,?(迁)之。求?比此。
求盗盗窃,应刑为城旦,问是否应像害盗那样加罪?应当。
原文:
求??,当刑为城旦,问罪当驾(加)如害?不当?当。
甲主谋派乙去盗窃,一天,乙去行盗,还没有走到,就被拿获,甲乙都应判处赎黥。
原文:
甲谋遣乙?,一日,乙且往?,未到,得,皆赎黥。
男奴甲主谋叫婢女乙偷主人的牛,把牛卖掉,带着卖牛的钱一同逃越国镜,出边塞时,被拿获,各应如何论处?应按城旦的样子施以黥刑,然后分别交还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