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档案局
部门领导
邢 文
局长
张 丽
副局长
徐业军
副局长
倪丽秋
副局长
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组织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收集和接收本馆管理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六、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七、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