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蚕桑管理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陆良县蚕桑管理局
- 地点
陆良县
- 适用地区
陆良县
- 性质
政府机构
机构职能
陆良县蚕桑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蚕桑生产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养殖业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蚕桑生产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布局调整、资源配置、行业规章制度以相关决定草案,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对全县栽桑、蚕种、桑种、蚕茧及蚕需物资等行政及行业管理职责,为农村经济工作服务。下设机构有:
(1)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保密、收发、保卫、综合性会议组织管理工作;协调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材料;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等日常工作。
(2)产业规划发展科——负责制定蚕桑产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项目的申报、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和协调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人事劳资、职称评报(包括乡镇蚕桑技术人员职称评报)、党务、安全、综治、普法、信访、创建等工作。
(3)生产技术科——负责全县栽桑、养蚕、制种等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适时组织本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生产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茧丝管理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茧丝绸发展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违犯有关法律法规案件;协助处理茧丝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纠纷,代表县政府行使茧丝绸经营监督管理权。为蚕茧经营,茧丝绸工业发展,产业开发、市场拓展、招商引资做好服务工作。
(5)财务科——负责全县蚕桑生产资金的争取、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监督、审计工作和机关财务、综合计划、统计、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等工作。
(6)县蚕桑站——主要负责全县蚕桑基地、养蚕农户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7)县蚕种场——主要负责为全县蚕农提供优质蚕种,做好蚕种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