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银行账户
企业银行账户就是对公账户。对存款人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生效日制度,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在正式开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除资金转入和现金存入外,不能办理付款业务,三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企业银行账户
- 又名
企业对公账户
帐户条文
每名会计人员,尤其是出纳都必须清楚地知道公司的银行账户情况。在了解公司的账户时候,也应该知道企业银行账户使用的规定:
(1)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变更、撤销)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按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3)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法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4)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5)企业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6)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
(7)存款人应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或进行洗钱活动;
(8)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9)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政策实施
2019年1月9日,在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说,2019年将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年初先行推广至江苏、浙江,其余地区可根据相关工作准备情况分批实施。1
2019年4月28日,北京地区正式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北京地区银行机构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含取消账户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2
2019年6月10日起,贵州省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将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3
2019年7月19日,人民银行支付司副司长严芳表示,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含深圳市)取消辖内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其余7个省(区)于7月22日取消辖内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取消许可后,商业银行对企业开户申请审核无误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户,无需再报人民银行许可。4
参考资料
- 1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年内全面取消中国政府网(引用日期 2019-01-13)
- 2北京地区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券时报网(引用日期 2019-04-29)
- 3贵州将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行政许可证券时报网(引用日期 2019-05-15)
- 4全国将于7月22日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亿欧(引用日期 201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