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3.1.初创时期
  • 3.2.正式组建
  • 4.任务
  • 5.军事训练
  • 6.制式服装
  • 7.组成部分
  • 8.编制
  • 9.法律法规
  • 10.参考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简称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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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纳入军队领导指挥体系,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以少数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基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统一编制组建。

2025年9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参加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阅兵式1。11月26日,经中央军委批准,全军从2026年3月1日起,制发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

  • 外文名

    The Chinese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reserve force

  • 时间

    1955年

  • 出处

    关于组织预备役师命令

历史沿革

初创时期

中国最早于1955年开始建立预备役部队。按照国防部发布的《关于组织预备役师的命令》,先后在成都、武汉、昆明、兰州等军区组建了一批预备役部队。

1957年6月军委发出《关于改进兵役工作的指示》,将民兵和预备役合二为一。1958年3月,奉国防部命令,预备役师机构集体转业,预备役师取消。3

正式组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军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军情,决定恢复预备役制度,明确提出了武装力量建设实行精干的常备军与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相结合的建设方向。

1983年5月,总参谋部发出通知,明确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有关师、团均授相应的军旗一面,并授予番号,按规定刻制印章。从此,中国预备役部队迈开了历史性的步伐,开始了全面建设的时期。

1986年8月10日,三总部发出通知,规定预备役部队正式列入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1996年3月24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工作的指示》。至20世纪末,这支部队已发展成为拥有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在内的诸兵种合成的一支重要力量。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3

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预备役部队全面纳入军队领导指挥体系,由现行军地双重领导调整为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4

2024年10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预备役人员管理暂行条例》5

2025年9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参加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阅兵式1

2025年11月26日,经中央军委批准,全军从2026年3月1日起,制发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预备役人员证》为本芯证件式样,具有较高的防伪性和通识度,是证明预备役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证件号码为系统生成的唯一身份号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颁布施行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服预备役的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证》即行废止2

任务

努力提高部队的军政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和作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转为现役部队,执行作战任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军事训练

按照训练大纲的规定进行。根据部队担负任务的需要,每年在完成军官、士兵基本训练的基础上,安排一些应用课目训练。通过训练,使预备役军官和士兵掌握必备的技术、战术技能,提高部队快速动员和整体遂行任务的能力,做到一声令下,能收得拢,拉得出,会打仗。组建预备役部队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的好形式,是提高储备质量的好办法,是节约军费开支、加强国防建设的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