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琪
李顺琪,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安徽安庆人。研究生学历,1989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委书记。
2016年12月20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
2017年4月20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
2017年12月21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3
2018年9月30日,以受贿罪判处李顺琪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顺琪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8年5月
- 出生地
安徽安庆
人物履历
1989年10月—1995年1月 任安庆市政府住宅统建办公室(中房安庆公司)办事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经理助理;
1995年1月—1998年12月 任安庆市建委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
1998年12月—2002年4月 任安庆市建委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副县级);
2002年4月—2003年9月 任安庆市建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3年9月—2006年12月 任共青团安庆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市青联主席;
2006年12月—2007年8月 任枞阳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2007年8月—2008年1月 任宜秀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党组书记,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08年1月—2012年9月,任宜秀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2年9月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区委书记;
2004年2月—2008年2月 任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2016年6月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委书记;
2005年 任安徽省青联委员;
2006年10月 任第九届安庆市委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12月19日,从安徽政界多位相关人士处获悉,安庆市宜秀区区委书记李顺琪2016年12月18日下午被安徽省有关部门带走。5
2016年12月20日,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 安庆市宜秀区区委书记李顺琪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