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概况
  • 4.机构荣誉
  • 5.机构设置
  • 6.参考资料

大庆市国家税务局

大庆市国家税务局1994年9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现有在册职工885人,所属6个区局,4个县局,2个直属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共12个基层单位。

2018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挂牌成立,原大庆市国家税务局、大庆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大庆市国家税务局

  • 成立时间

    1994年9月26日

  • 在册职工

    885人

  • 性质

    国家单位

机构概况

县(区)局、直属局下属内设机构84个,直属机构(稽查局)10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10个,税务分局24个,税务所8个。市局机关行政科室11个,市局直属事业单位4个,外加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担负着全市21530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5394户,小规模纳税人3917户,个体工商户12004户)的税收征管任务。 自1994年至今建局14年来,大庆市国家税务局已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834亿元。其中1998年突破100亿元,2001年突破200亿元,2004年突破300亿元,2006年突破400亿元。2007年共组织国税收入406.1亿元,占龙江国税收入的61%,占全国国税收入的2%,为国家及地方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年收入突出特点是创造了“非原油”税收(完成64.5亿元,同比增长40.5%,增收18.6亿元)、四县税收(完成19.7亿元)和地方企业税收(其中开发区、让胡路两个局收入首次突破6亿元,萨尔图首次突破4亿元,尤其是随着红岗局税收突破1亿元,我市所有县区局全部超过亿元)三个“新高”,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机构荣誉

在税收收入实现连续大幅增长的同时,行风评议从04--06连续三年荣获全市第一,07年又在全市的免评单位中获得第一名。大庆市国税局06-07年连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执法责任制优秀单位,2007年荣获“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文明创建更是不断摘取新硕果。大庆市国税局2005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2006年获得全省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称号;12个基层局全部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24个基层分局和8个税务所全部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青年文明号。另外,市稽查局2006年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文明岗”;肇源县局2006年被授予黑龙江省“金牌使者”荣誉称号。谷静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十大杰出青年卫士”;任秀杰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优秀工作者”;姜继贤被授予黑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彭春瑛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工作职责: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督查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科:

工作职责:进行有关税收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进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的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负责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3、税政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4、国际税务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国税系统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税收业务工作;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负责跨国纳税人税务管理事宜及国与国之间的情报交换工作;负责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5、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对出口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以及对全市的出口退税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6、征收管理科: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负责税收征管质量考核;负责征管文书和征管档案管理;负责税收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外的税控装置的推广和应用;负责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普通发票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对普通发票承印企业的管理;负责企业自印发票的审批及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