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极点
南极点是地球表面非常特殊的一个位置,它是地球上没有方向性的两个点之一(另一个点是北极点),站在南极点上,东、西、南三个方向完全失去意义,只有北方一个方向;在南极点,太阳一年只升落一次,有半年太阳永不落,全是白天1,太阳在离地平线不高的地方绕南极点一圈一圈地转,一直不落下,又称“极昼”,有半年见不到太阳,全是黑夜,又称“极夜”,南极点上的时间实际采用“国际标准时间”即格林尼治时间 。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南极极点
- 外文名
South Pole
- 采用时间
国际标准时间(格林尼治时间)
- 气候
冰雪气候2
- 景点类型
自然生态
考察基地
1957年,美国在南极点的冰盖上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考察基地3,并以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阿蒙森和随后而来的斯科特两人的名字,命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站上所需物资和人员往来都从美国在罗斯岛上的麦克莫多站用大力神飞机运输,至今已经有3000多人到达过南极点。
每年有30人左右在这里越冬。阿蒙森-斯科特站建有4270米长的飞机跑道、无线电通讯设备、地球物理监测站、大型计算机等。可以从事高空大气物理学、气象学、地球科学、冰川学和生物学等方面的研究。
又被世人称为“死亡地带”。
南极条约
主要内容
禁止在条约区从事任何带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冻结对南极任何形式的领土要求;鼓励在南极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各协商国都有权到其他协商国的南极考察站上视察;协商国决策重大事务的实施主要靠每年一次的南极条约的例会和各协商国对南极的自由视察权。
南极条约体系
《南极条约》是由美国、苏联、英国、法国、日本、比利时、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阿根廷、智利和南非等12个国家于1959年12月1日在华盛顿签订的,1961年6月23日生效。该条约共14条,主要内容是南极的利用只限于和平目的,禁止进行一切军事活动和任何核爆炸或处理放射性废物等。中国于1985年5月9日加入南极条约组织,同年10月被接纳为协商国。《南极条约》有40个成员国,其中26国为协商国,14国为非协商国。
《南极条约》的签署,对缓和有关国家对南极的领土纷争,促进各国在南极考察方面的合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南极的资源和生态环境,南极条约协商国又于1964、1972、1980年先后签订了《保护南极动植物议定措施》、《南极海豹保护公约》和《南极生物资源保护公约》。1988年6月又通过了《南极矿产资源活动管理公约》的最后文件。《南极条约》和上述公约以及历次南极条约协商国通过的140余项建议措施,被称为南极条约体系。4
极点移动
由于地球自转的原因,北极点和南极点始终处在不断的移动之中,这种移动叫做极移。极移范围很小,经观测,1967年——1973年间,地极移动仅15米左右。
目前南极点附近的冰层每年大约向西经43°方向塑性流动10米左右。因此,科学家每年都要用GPS系统测定一次南极点的准确位置。由于南极大陆特殊的气候原因,每年在南半球夏天,美国南极考察队都会来到南极点,通过精确测量,获得新的南极点。
南极点的标志是一个立柱上的金属球。这是个地理的极致,既无方向,亦无时间,完全类似于数学矩阵计算中的奇点。而真正的极点则是每年12月31日精确测定,今年的真极点标离象征性极点金属球标仅几十米远。由于极点地区的冰盖每年向西经43°方向移动10—20米,因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历年的极点标似乎排成一长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