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工作动态
  • 4.行政职能
  • 5.位置

衡水市水务局

衡水市水务局是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共有十七项职能,承担着对辖区调水、引水、节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等涉水行政事务的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等综合职能。市局内设10个科室,下属16个单位。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472人,干部535人,工人937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8人,中级职称172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衡水市水务局

  • 干部职工

    1472人

  • 干部

    535人

  • 中级职称

    172人

工作动态

市委常委、副市长任民冒雨检查

2013年7月15日上午,市委常委、副市长任民冒雨检查吴公河入滏阳河挡坝工程,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张双翼,市水务局局长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邢荣利及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任民指出,当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滏阳河是市区的主要行洪排沥渠道,一定要确保安全,现状吴公河挡坝高度较低,不能满足近期防洪要求,必须尽快对挡坝及两侧河堤加高至不低于滏阳河河口设计高程,同时抓紧时间实施吴公闸工程。任民还对下阶段的防汛工作讲了具体意见。

市水务局局长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邢荣利表示,一定要按照任市长的指示精神,抓紧落实,在7月22日前完成挡坝加高工程,确保市区安全度汛。并对下阶段全市的防汛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行政职能

(一)拟定全市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定全市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全市节约用水和城市防洪工作;增设节水办,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制定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拟定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计划,负责全市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不同功能区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市际间水事纠纷。

(六)指导水务行业多种经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的资产、价费、财务等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本市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水利系统国有资产。

(七)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核、申报,组织重点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主管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河道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的重要水利工程。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乡供水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负责衡水湖排污口的审批;负责衡水湖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衡水湖渔政管理及调、供水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水务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