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学院简介
  • 4.历任领导
  • 5.现任领导
  • 6.历史沿革
  • 6.1.初创时期
  • 6.2.发展时期
  • 6.3.兰大纪年
  • 7.学科建设
  • 8.专业设置
  • 9.科研状况
  • 10.著名校友
  • 11.办学成果
  • 12.人才培养
  • 13.参考资料

兰州大学法学院

兰州大学下设的二级学院

兰州大学法学院(Lanzhou University Law School),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是兰州大学下属的一个学院1。党委书记是涂思龙,院长是安俊堂2。院训为“修身明理,尚法笃行1

据2023年12月官网显示,学院有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和行政法学等学科;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获批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有教职工近70人1

兰州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兰州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系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肃法政学堂。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共设法学院、文学院等4个学院。1952年,兰州大学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1953年,兰州大学院系再次调整,法律学系被撤消。1984年,兰州大学法律学系得以恢复重建。2003年,兰州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兰州大学法学院

  • 成立时间

    1946年8月

  • 教职工

    近70人

学院简介

兰州大学法学院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系由 兰州大学前身 甘肃法政学堂创建。1913-1946年,甘肃法政学堂先后改组为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兰州 中山大学,甘肃大学等,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共设法学院,文学院等4个学院,其中以法学院力量最强,人数也最多。1952年在中央政务院西北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方案的指导下,兰州大学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1953年,兰州大学院系再次调整,法律系被取消。

兰州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有教职工近70人,其中教授近20人,副教授20余人,研究生导师近50人1,吴文翰(西北法学“二吴”之一)、满达人、高增钧、周林彬、 陶广峰、陈志刚、李翔林、李功国、胡晓红、蔡永民等教授先后在兰大法学院任教,现任院长安俊堂2

历任领导

1984年恢复法律学系以来的历任系主任( 院长)

吴文翰(1984-2004)名誉系主任、名誉院长

高增钧(1984-1986)

陈志刚(1986-1989)

李翔林(1989-1992)

李功国(1992-1995)

周林彬(1995-1998)

蔡永民(1998-2005)

刘志坚

俞树毅

沙勇忠 兼

甘培忠1

现任领导

执行院长:安俊堂

党委书记:涂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