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法学院
兰州大学法学院(Lanzhou University Law School),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是兰州大学下属的一个学院1。党委书记是涂思龙,院长是安俊堂2。院训为“修身明理,尚法笃行”1。
据2023年12月官网显示,学院有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和行政法学等学科;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获批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有教职工近70人1。
兰州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兰州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系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肃法政学堂。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共设法学院、文学院等4个学院。1952年,兰州大学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1953年,兰州大学院系再次调整,法律学系被撤消。1984年,兰州大学法律学系得以恢复重建。2003年,兰州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兰州大学法学院
- 成立时间
1946年8月
- 教职工
近70人
学院简介
兰州大学法学院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系由 兰州大学前身 甘肃法政学堂创建。1913-1946年,甘肃法政学堂先后改组为甘肃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兰州 中山大学,甘肃大学等,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共设法学院,文学院等4个学院,其中以法学院力量最强,人数也最多。1952年在中央政务院西北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方案的指导下,兰州大学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1953年,兰州大学院系再次调整,法律系被取消。
兰州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有教职工近70人,其中教授近20人,副教授20余人,研究生导师近50人1,吴文翰(西北法学“二吴”之一)、满达人、高增钧、周林彬、 陶广峰、陈志刚、李翔林、李功国、胡晓红、蔡永民等教授先后在兰大法学院任教,现任院长安俊堂2。
历任领导
1984年恢复法律学系以来的历任系主任( 院长)
吴文翰(1984-2004)名誉系主任、名誉院长
高增钧(1984-1986)
陈志刚(1986-1989)
李翔林(1989-1992)
李功国(1992-1995)
周林彬(1995-1998)
蔡永民(1998-2005)
刘志坚
俞树毅
沙勇忠 兼
甘培忠1
现任领导
执行院长:安俊堂
党委书记:涂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