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机构规模
  • 5.机构领导
  • 5.1.现任领导
  • 5.2.历任领导
  • 6.历任总工
  • 7.主要职责
  • 8.荣誉记录
  • 9.参考资料
  • 10.知识合集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派出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能的机构,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

它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流域规划、防汛抗旱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成立时间

    1950年2月

  • 主任

    廖志伟1

历史沿革

1921年12月,成立扬子江水道讨论会。

1928年5月,改组扬子江水道讨论会为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

1935年4月,合并改组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太湖流域水利委员会、湘鄂湖江水文站为扬子江水利委员会。

1947年6月,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改名为长江水利工程总局。

1949年12月,开始组建长江水利委员会。

1950年2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

1953年2月,毛泽东同志听取长江委主任林一山关于治理长江问题的汇报。

1956年,以长江水利委员会为基础,成立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1980年7月,邓小平同志听取葛洲坝工程进展情况汇报。

1988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改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机构。

1989年7月,江泽民同志在视察长江委科研基地时发表讲话。

1997年,胡锦涛同志视察三峡工程。

2004年6月,温家宝同志视察荆江大堤,听取长江委主任蔡其华的汇报。

机构规模

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

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长江委人在认真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完成了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为代表的大量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先后承担了荆江分洪、丹江口、隔河岩、万安、江垭、葛洲坝和三峡、南水北调、长江重要堤防等一系列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科研、监理和建设工作,为治江事业创造了震古烁今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

长江委现有职工近30000人,其中,在职职工近2000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500多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00余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在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30多人,副高以上职称2370多人;有12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有12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部级劳模130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3名。半个多世纪来,长江委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各类奖励300余项,其中,2006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长江葛洲坝二、三江工程及其水电机组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获1项全国最佳工程设计特奖,获5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奖,获4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以上数据截止2007年底)

机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