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单位简介
  • 3.公开承诺
  • 4.职能职责
  • 5.参考资料

沅江市司法局

沅江市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2月,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的行政机关

单位简介

局下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人事股、公证律师股、政策法规股、法律援助中心,局归属机构有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在全市设基层司法所16个,法律服务所5个。全局共有专职司法系统干警66人,执业律师23人,公证员3人,法律援助工作者36人。

公开承诺

沅江市司法局是沅江市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机关。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规章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沅江各市直部门、沅江各乡镇场、街道、沅江地域范围内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业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注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4、指导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全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供司法考试的咨询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7、负责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组织建设;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质装备。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职责

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依法决策、服务基层群众开展工作,杜绝全系统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履行部门职能。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管理指导好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切实帮民困解民忧,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狠抓队伍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注重转变思想,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案件办理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肃查处一切违规违纪行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四、注意从严要求自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廉洁自律,注重从平时做起,从小事做起,做遵纪守法的模范。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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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沅江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