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总会
江苏省体育总会隶属省体育局,是江苏省群众性体育组织的联合组织。在体育事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体总都较好的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体育工作者、体育爱好者及海内外体育界人士的纽带作用和发展体育事业的助手作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江苏省体育总会
- 外文名
Sports associations in Jiangsu Province
- 隶属
省体育局
- 性质
政府部门
工作职能
江苏省 体育总会工作职能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 负责管理监督各体育社团、俱乐部、行业协会的资格审查、组织体育骨干的培训工作,指导老年人、职工、农民、妇女、残疾人开展各类形式的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各单项运动协会的业务工作,配合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和协调全省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工作。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国际、全国、全省和地区间之间的群众性体育交流活动;组织开展体育理论、运动技术等专题研究和推广,促进体育社会化;组织和发动各体育社团,发展体育产业,培育体育市场,开发无形资产,兴办经济实体,促进全省体育产业化健康有序的发展。
目标任务
进入2011年,江苏省体育总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一是不失时机地推进体育总会“三化”、“五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十二五”期间有20个以上省属体育社团、100个以上市级体育社团、200个以上县级体育社团实现“五有”目标任务。二是在不断完善评估考核机制的基础上,着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认真制订《江苏省体育社团建设评估办法》和《江苏省市级体总秘书处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到“十二五”末,3A级以上省属体育社团要达到15个以上、市级体育社团要达到100个以上,县级体育社团要达到150个以上。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进县级体育总会工作和基层体育社团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体育社团组织网络建设,积极推行会员制、履行会员登记注册制度,完成体育社团会员基础统计工作,全省各级各类体育协会注册团体会员8097个,注册个人会员71.33万人。四是加强体育社团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体育社团自我发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同时,体总还从依靠社会、民间办体育的战略角度出发,构建广泛的群众体育服务网络,抓好群众身边的体育社会组织,尤其是把依法加快发展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俱乐部)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延伸服务触角,扩大群众体育社会组织的覆盖面,构建广泛的服务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体育事业、参与体育事业,同时,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进一步落实新时期体育总会及体育社团的工作任务。力争到201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省、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社会化群众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大力推进体育社团规范化、社会化和实体化建设,扩展群众体育活动的领域和空间。强化责任,形成合力,积极营造体育社团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行政职能转移和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力度,协调解决体育总会工作经费和体育社团发展专项资金,逐步解决体育社团工作人员专职化难题,最大限度地发挥体育社团自身优势和特点,整合各方面资源,以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标准提升体育总会和体育社团队伍建设水平,以良好的团队精神促进全省体育总会和体育社团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大力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实现体育强省和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美好江苏作出积极的贡献。
总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江苏省体育总会(简称江苏体总)。英文名为:JIANGSU SPORTS FEDERATION(缩写:JSSF)。
第二条 江苏省体育总会是全省性群众体育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体育工作者的纽带,是党和政府发展体育事业的助手,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单位会员。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联系、团结全省体育工作者和广大教练员、运动员及热心于体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发展体育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增进世界人民的友谊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江苏省体育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贯彻我国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大力促进体育社会化,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二)举办或联合举办全省及省级以上的体育比赛和体育活动。
(三)大力推进体育改革,对全省体育事业的改革措施和发展战略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服务。
(四)通过组织体育活动,向广大群众、运动员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奋勇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等优良品德,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五)组织各类培训班、学术讲座、专业技术报告会,开展体育科研活动,促进我省体育科学化。
(六)受省体育局和省民政厅委托,加强与全省体育社团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并对全省性体育类社团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