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供销社
哈尔滨市供销社,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指导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哈尔滨市供销社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性质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能
1、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市)级联社、基层社的改革发展,建立和完善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功能; 2、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落实国家扶持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和措施;
3、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4、参与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5、指导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
6、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7、负责对全市供销合作社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对外贸易和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的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的进入市场;
8、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9、负责市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担政府委托的重要经营任务;
10、执行全国总社和省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发展同外市合作社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指导直属企业发展对外经济联合与合作,组织推进企业的跨国经营;
11、是负责直属企业的党群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提供县(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主要领导干部的选配的协审意见。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文字综合、政务、文秘、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史志、机要、总务后勤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监事会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监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草拟并组织实施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监督检查,提出工作质询和建议
服务三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