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履历
  • 4.人物事件
  • 5.参考资料

陈应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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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应春,男,汉族,1957年2月生,海南海口人,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1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曾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

2016年3月22日晚23时14分,坠楼身亡。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应春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7年2月

  • 出生地

    海南海口

  • 毕业院校
  • 主要成就

    正厅级干部

履历

1973.11——1977.10,广东省海南黎母山林场职工;

1977.10——1978.02,广东省海口市木材厂政工股干事;

1978.02——1982.01,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学生;

1982.01——1982.05,广东省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干部;

1982.05——1987.05,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财贸处、市政府财金办公室干事、副县科干事;

1987.05——1988.06,广东省深圳市计划局财金处正县科干事;

1988.06——1991.09,广东省深圳市计划局财金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1991.09——1992.12,广东省深圳市计划局秘书处处长处长;

1992.12——1993.07,广东省深圳市计划局财金处处长;

1993.07——1995.01,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市长助理、副秘书长;

1995.01——1995.10,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5.10——2001.07,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

2001.07——2001.10,中共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党组书记;

2001.10——2003.03,中共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03.03——2008.03,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5.07中央军委任命为广东某预备役高炮团第一政委,授予预备役大校军衔);

2008.03——2015.06,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四届、五届市委委员。

人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