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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剩余法

剩余法

对某复合结局事件(A,B,C),已知它的有关(暴露)因素在特定的范围内(a,b,c),通过先前的归纳又知道b说明B,c说明C,那么剩余的a必定说明A。

剩余法

对某复合结局事件(A,B,C),已知它的有关(暴露)因素在特定的范围内(a,b,c),通过先前的归纳又知道b说明B,c说明C,那么剩余的a必定说明A。

对于房地产估价而言:

5.4.1 基本公式

以剩余法评估土地价格用下列公式:

V=A-B-C (21)

式中:V:待估土地价格

A:开发完成后的土地总价值或房地产总价值

B: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

C:开发商合理利润

5.4.2 程序:

(1) 调查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

(2) 确定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方式;

(3) 估计开发建设周期和投资进度安排;

(4) 估算开发完成后的土地总价值或房地产总价值;

(5) 估算开发成本和开发商合理利润;

(6) 确定待估宗地的土地价格。

5.4.3 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

必须根据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方式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现状及未来变化趋势,采用市场比较法与长期趋势法结合进行。对开发完成后拟采用出租或自营方式经营的土地或房地产价值,也可以根据同一市场状况采用收益还原法与长期趋势法来确定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