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简介
  • 3.主要内容
  • 4.发行对象及方式
  • 4.1.发行对象
  • 4.2.发行方式
  • 5.投稿须知

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

《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原名《工程设计CAD与智能建筑》,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2003年更名而来。《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智能化技术专家委员会和建设部干部学院支持,北京《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杂志社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智能建筑技术培训办公室共同承办的综合性专业技术刊物。

简介

《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智能化技术专家委员会和建设部干部学院支持,北京《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杂志社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智能建筑技术培训办公室共同承办的综合性专业技术刊物。

     《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杂志为月刊,1994年创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 11-4835/TU;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19506;邮发代号:82-729)。

主要内容

《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全年12期,每月下旬出版。

《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主要涵盖智能建筑、居住小区的楼宇自控、系统集成、安全防范、火灾自动报警、综合布线、数字控制、智能照明、机房工程、防雷接地和计算机应用以及城市信息化建设等相关专业技术进行介绍与交流,展开分析与探讨,为广大设计院、系统集成商、建筑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产品生产厂商等相关单位提供各类参考资料。

《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关注智能建筑及城市信息化建设领域典型应用技术,报道国内外最新技术、产品及市场动态,提供智能建筑及城市信息化建设领域专项市场调研统计数据、合理的市场分析、深入的技术讲解、全面的信息服务。

发行对象及方式

发行对象

《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每期发行量为30000册。主要面向全国数万家建筑设计、智能建筑系统集成、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发行建设部、信息产业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建筑设计院、系统集成商、建筑施工企业、住宅建设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建设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地通信、电信、网络工程公司;各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图书馆等单位。建设部干部学院智能建筑技术培训办公室(下称培训办公室)是《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全国范围的智能建筑技术行业培训工作。本刊是培训办公室必备培训参考资料之一,并被其他培训单位选为重点推荐的培训参考资料。

发行方式

发行主要采用订阅和赠阅的形式,订阅以全国各地邮局订阅为主。每期除固定赠阅对象(建设部与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领导;智能建筑领域专家;全国主要建筑设计院、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监理公司等有关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部分采用分期轮流赠阅的方式。同时本刊将作为智能建筑技术培训资料发给来自全国各地的培训学员。

投稿须知

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