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和
2陈柏和,出生于1964年7月,中共党员,原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环境保护局局长。2011年7月,陈柏和滥用职权,违规扣押企业物品;2013年12月初,陈柏和被市民持手机通话录音实名向纪委举报,录音中“分分钟可以搞垮一间厂”的说法引发热议;2014年8月,陈柏和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0年;12月24日,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柏和案件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陈柏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10年6个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柏和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64年7月
- 职位
原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人物介绍
陈柏和,男,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原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人物事件
涉嫌受贿
2011年4月,有村民向清城区环保局投诉一农牧公司将经营的猪场猪粪排入北江某支流,影响了村民的生活用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被告人陈柏和利用其局长身份、职权,以行政处罚作为生财之道,在2011年中秋节前后收取该公司经理王某好处费3万元。之后,被告人陈柏和又分别在2012年、2013年的中秋节、春节前后四次共收取王某好处费2万元。
2010年至2013年8月,利用职务之便,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及年审、协助处理环保执法及环保工程验收、帮助企业介绍环评业务及审批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钱款,共计25万元。
案件调查
2013年12月9日,市民向清远市清城区纪委实名举报“清城区环保局长陈柏和”利用职务之便,准备对辖区内的企业勒索巨额钱财,而举报的内容则来自其手机录音。
陈柏和表示,电话录音里的声音根本不是自己,自己也没有说过这些话。陈柏和表示,对于辖区内企业有关环保方面的审批、验收、监管等权力都在清远市环保局,区环保局通常都是配合市局行动。
2013年12月13日,清城区纪委通报,当天成立对陈柏和的专案调查组。
2013年12月31日,清城区政府对外通报,称关于举报陈柏和的电话录音内容属实,同时发现陈柏和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经清城区委决定,免去陈柏和的清城区区委委员、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014年1月6日,清城区检察院以陈柏和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1月7日,陈柏和被刑事拘留。
2014年6月11日,清城区检察院通报,陈柏和因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法向清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7月11日,陈柏和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在清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法院择日宣判。
2014年8月4日15时,清远市清城区法院对清远市清城区原环保局局长陈柏和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处陈柏和获有期徒刑1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3万元,陈柏和当庭表示上诉。1
2014年12月24日,在清远市中院进行终审判决,依法驳回陈柏和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陈柏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10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