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沁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成立于1997年7月18日,属 全额事业单位,现有编制数48人。领导职数4人,股级职数6人,聘干8人,技术等级32人(服务人员25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沁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外文名
Qinyuan County authorities Affairs Management Center
- 成立于
1997年7月18日
- 隶属
沁源县
基本情况
沁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成立于1997年7月18日,属全额事业单位,现有编制数48人。领导职数4人,股级职数6人,聘干8人,技术等级32人(服务人员25人)。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机关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机关事务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县直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拟定县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四)负责编制、审报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基本建设计划、规划、投资分配;组织实施部分基建项目。
(五)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县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机关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七)按规定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单位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后财产管理的相关工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
(八)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根据上述职责,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督促中心各科室搞好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会务、接待、保密、信访、计划生育、机要通讯工作;负责单位文件起草、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负责对县级领导、重点目标及机关财务、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机关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一般案件进行查处;维护机关大院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负责机关监控设备的管理使用和检查维修工作;负责机关大院和领导住宿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机关的经费指标、编制和财务计划;负责机关预算内、外资金的经费管理;负责机构调整、撤销、合并后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职工工资造册和报批工作。
(三)总务科
负责县级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购置和发放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所需的用品、维修器材,保障机关水、暖、电的日常供应和收费结算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和领导住宿区的管道的检修及变电室的管理使用工作,协调供暖公司做好机关大院集中供暖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大院环境卫生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