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行星命名权
小行星命名权是指对未命名的小行星进行命名的权利。小行星命名是一项国际性的、永久性的崇高荣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小行星命名权
- 外文名
The asteroid naming rights
- 要求
根据发现者意愿进行提名
- 组成
永久编号+名字
简介
小行星是目前各类天体中唯一可以根据发现者意愿进行提名,并经国际组织审核批准从而得到国际公认的天体。由于小行星命名的严肃性、唯一性和永久不可更改性,使得能够获得小行星命名成为世界公认的一项殊荣。
小行星的名字由两部分组成:前面一部分是一个永久编号,后面一部分是一个名字。小行星的命名权现在一般属于发现者。国际小行星命名委员会一般根据发现者的提议而进行命名。所有的小行星命名,须报经国际小行星中心和小行星命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才公布于世成为该天体的永久名字。早期小行星的命名多选取古代神话故事中的人物,后来绝大多数小行星的命名成为对特定人物、地点、组织或事件的纪念。
我国共有100多颗由中国杰出人物、中国地名和中国的著名单位命名的小行星,如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李政道、周光召、钱学森,北京星、广东星、希望工程星、中国科学院星等。此外,业余天文学家高兴,陈栋华,华东师大二附中老师叶佩玉、北京中学生孟奂和南京中学生华演也已成为小行星的名字。
命名常规
小行星命名一经命名则由国际小行星中心公告各天文组织,成为国际性的永久命名。
其命名规则一般为:
1.名称不长于16个字符
2.最好是一个词
3.在某种语言中可以发音
4.非攻击性词汇
5.应避免名称与已获得命名的天体名称过于相似
6.不鼓励使用宠物的名字
7.不能用发现者自己的名字命名
8.以政治或军事活动而闻名的个人或事件的名称,在其本人死亡或事件发生后的100年内都不允许作为命名
9.对于编号是1000的倍数的小行星,习惯上以特别重要的人物命名
10.每个个人发现者或组织不能在两个月内提议超过两个以上的小行星命名
11.纯商业或以商业性质为主的命名是不被允许的
12.发现者在小行星获得永久编号10年内享有命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