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交通口岸管理局
长海县交通口岸管理局是主管全县交通和口岸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设综合科、交通业务科、口岸管理科3个科室。局属单位3个,分别是长海县公路管理段、长海县海上运输管理站、长海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全局在岗工作人员共111人,离岗退休人员129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长海县交通口岸管理局
- 性质
非盈利
- 属性
政府组织
- 地址
长海县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和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根据长海县交通口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县交通口岸事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培育和完善交通口岸市场运行体系,监督交通口岸市场的运行;
(4)负责全县港口、航道、船舶、机场等交通行业的管理和指导;
(5)组织口岸的集疏运工作,搞好路、港、贸的协作配合,加强车船货的衔接,保证口岸畅通;
(6)负责全县口岸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7)归口管理全县船舶修理行业,组织全县地方客货运输船舶检验,船员考试发证,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各种规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9)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
(10)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的抢险救灾、战备等车船运输指挥和县政府下达的指令性运输任务的组织实施。
下设机构
(一)长海县公路管理段的工作职责是:
负责全县县级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具体包括:
1.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县县级公路建设的远景规划和近期计划。
2.公路建设:负责普通公路工程招投标的行业管理,工程建设组织调度,技术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公路工程外业勘测、工程设计、预算以及工程内页原始资料的整理。
(二)长海县海上运输管理站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