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设置是指企业、事业等单位,在国家统—规定的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建立本会计主体的会计科目体系。具体内容包括:确定其所使用的会计科目的数量、级次、名称,以及每一个会计科目所包括的具体内容、记录和核算的方法与要求,以及各科目之间的联系。所以,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单纯足从会计对象的内容出发,而更多的是从其方法出发;是会计核算工作的第一步。
设置原则
会计科目作为反映会计要素的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者等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在其设置过程中,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适用,并满足下列原则:
1.全面性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科学分类,因此,设置会计科目必须从会计对象出发,全面反映会计对象的各个方面。全面性有两个含义:①设置的会计科目要全面,使会计对象的任何一个方面和过程都能通过会计科目得到正确反映;②每个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要全面,不能有遗漏,但也不能重复。会计科目的设置要保持会计指标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要在会计要素的基础上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做进一步分类,达到全面而且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及有关方面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需要。
2.通用性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适应宏观经济管理和微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会计核算指标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依据之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尽可能与统计指标相衔接、相配合,以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并满足有关各方了解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同时,还要满足企业内部加强经营管理的需要。会计科目应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统一编号,以便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
3.可操作性及相对稳定性
各单位设置的会计科目,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的规定要具体、简明通俗,便于实施,并注意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相对稳定,使不同时期的核算指标具有可比性。企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汁报表指标的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
4.会计科目名称力求简明扼要,内容确切
每一科目,原则上反映一项内容,各科目之间不能互相混淆。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科目名称。
设置意义
通过设置会计科目,可以把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分门别类地记在账上,清楚地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企业外部有关方面提供一系列具体的分类数量指标。对企业的资产来说,通过设置会计科目,还可以把价值形式的综合核算和财产物资的实物核算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有效地控制财产物资的实物形态。为了全面、系统、分类核算和监督各项经营业务的发生情况以及由此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情况,各单位都要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进行各项会计记录和提供各项会计信息的基础,设置会计科目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①会计科目是复式记账的基础。复式记账要求每一笔经济业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以反映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
②会计科目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在我国,会计凭证是确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应记入何种会计科目以及分门别类登记账簿的依据。
③会计科目为成本计算与财产清查等提供了前提条件。通过会计科目的设置,有助于成本核算,使各成本计算成为可能;而通过账面记录与实际结存的核对,又对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④会计科目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会计科目是提供会计信息的主要手段,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及其提供的及时性,会计报表中的许多项目与有关会计科目是一致的,并要根据会计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填列。
问题缺陷
(一)会计科目设置问题和缺陷
1.会计科目不全面,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不反映盘亏、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净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不能准确反映教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