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派和改良派大论战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至三十三年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同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在思想理论战线上展开了一场革命与改良的大辩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革命派和改良派大论战
- 发生朝代
清朝
- 发生时间
1905年
- 代表人物
孙中山
孙中山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与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改良派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个政治派别,前者是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的代表,后者是其上层的代表。早在甲午战争期间,这两个派别就同时出现了。不过当时改良派因为发动了戊戌变法运动,在社会上的影响远远超过革命派。
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梁等人逃亡国外。梁启超在日本重建改良派的宣传阵地,1898年12月在日本东京创办《清议报》,前后历时三年,共出100册;1902年又创办《新民丛报》,历时近六年,共刊行96号。康有为则于1899年7月20日在加拿大建立“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亦称“保救大清皇帝公司”、“中国维新会”,简称“保皇会”),在“爱国救亡”的旗帜下,反对通过革命办法推翻清王朝、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而是寄希望于光绪帝,祈望光绪复辟,继续推行变法维新,实行君主立宪制度。因此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多次同他们倡议“联合”,都被拒绝。可是20世纪初,在内忧外患的刺激下,知识分子由于清政府对爱国运动的镇压,日益倾向革命。改良派从切身利益考虑,在加紧要求清政府实行真正的君主立宪、抵制革命的同时,又将矛头指向革命派,正面阻止革命运动的发展。为此双方在1903—1904年就已初步进行了交锋。
1905年同盟会成立后,革命派有了统一的组织和明确的纲领,为革命思想的传播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号召:要把三民主义思想“灌输于人心,而化为常识”。为了实现这一任务,继《民报》之后,在国内外各地遍设宣传机关,出版书报杂志。据统计,1905-1907年由革命派主办的报纸、杂志达60余种,其他革命出版物“无虑百数十种”。这些刊物都在不同程度上阐述了同盟会的主张,宣传了革命的思想。《民报》则更为系统地阐述了三民主义思想;其文章理论透辟,脍炙人口,激动人心,深受广大读者欢迎,每期再版、三版以至五版,仍供不应求。对此康、梁十分恐惧,公然宣称“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党死战,乃是第一义。”梁启超以《新民丛报》为阵地,连续发表鼓吹改良、反对革命的文章。改良派的活动,成了民主革命的巨大障碍。1906年4月,《民报》第三号以号外形式发布了《〈民报〉与〈新民丛报〉辩驳之纲领》,全面揭示了革命派与改良派的分歧。这样,以《民报》和《新民丛报》为中心阵地,革命派和改良派展开了一场论战,双方在国内外的20多种报刊先后都投入了论战。
背景
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创刊后,公开宣布以“倾覆现今之恶劣政府”、“建设共和政体”和“土地国有”为“主义”,用资产阶级的民族理论分析中国的满汉民族关系,指出满族对汉族实行高压的不合理性和汉民族起来反抗的正义性;强调“专制之为祸”,并通过世界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说明只有与君权浴血奋战,才能争得民权,任何专制君王都不甘心放弃压迫人民的权力,清王朝兼有民族压迫者的性质,更加不会和平让出政权;除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外,还认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热情地宣传了“土地国有”思想。用孙中山“三民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民报》,迅速占有了进步舆论的中心领导地位,大受海内外进步知识分子的欢迎。
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惊惧于思想界权威地位的动摇和丧失,企图驳倒同盟会提出的革命纲领,阻遏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革命派清楚地认识到,对于改良派的进攻,必须予以有力的回击,才能进一步推动革命的发展。因此,革命与改良两条道路、两种思想的对立更加尖锐,两派之间的壁垒更加分明了。
清政府在内外交困下日益临近崩溃边缘。国内暗流涌动,列强虎视眈眈,国家民族前途趋向无望。面对封建顽固派的高压统治,国内革命势力日益强大,民众趋向革命。以康梁为首的保皇党改良派为了抗衡孙文革命派,幻想建立光绪为首的君主立宪制中国,发动了这场思想大论战。
论战范围
论战涉及的范围很广,主要有三个方面。
思想斗争
改良派竭力为清政府的民族和阶级压迫政策辩护,宣扬清圣祖康熙皇帝的薄税政策不仅为“中国数千年所无,亦为地球万国古今所未有”;声称在清朝统治下,“举国人民其在法律上本已平等,无别享特权者”,因此民族革命是完全不必要的。革命派以大量事实揭露清朝统治者施行的种族压迫、奴役及歧视政策,强调救国必先反清排满,铲除异族政府。他们控诉清政府卖国媚外的罪行,强调欲救中国,免除民族灾难,只有坚决推倒清朝专制政府,指出“满洲去,则中国强”。针对改良派曲解革命派“排满”口号是“种族复仇”的谬论,革命派申明“排满”只是“仇一姓”,“不仇一族”,种族革命并非尽杀满族数百万之众,而是“倾覆其政府,不使少数人扼我主权,为制于上之谓也”,明确地把满族平民与满洲贵族区分开来,将打击矛头指向封建统治者。
建立共和国
改良派从本阶层的利益出发,反对共和革命论,鼓吹“渐进论”,说封建专制必须经过君主立宪阶段才能实行民主共和;借口“民智未开”,诬蔑中国人民“既乏自治之习惯,又不识团体之公益”, 根本没有享受民主权利、当“共和国民之资格”,宣扬这种资格只有在开明专制时代和君主立宪时代才能养成。革命派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指出:事物的发展总是后来居上,当世界上已经有了先进的民主制度,在革除专制建立共和国又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历史条件下,一个落后的国家在民族革命之后,必然要选取先进的民主制,无须再经过君主立宪的阶段。认为:说“中国之民族,贱民族也,只能受压制,不能与以自由”,“吾民族万古不能有能力,惟宜永世为牛马为奴为隶者”云云,是帝国主义和民贼的语言,是对中国人民的极大诬蔑。因为“疾专制,乐自由,为人类之天性”,是人人具有的。而“以一人擅神圣不犯之号,以一姓专国家统治之权,以势以情,殆皆不顺”。正是这种制度把中国引向世界劣败之林。且人民群众的智慧是在斗争中发展的,在革命时代群众民主主义觉悟的提高是十分迅速的。改良派强调中国“民智未开”,不能行共和,只能行专制,实际是继续贩卖“君权神授”的传统观念,究其目的不过是为了“巩固万世不替之皇基”罢了。
平均地权
改良派为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反对“平均地权”,说中国的封建经济制度与欧洲不同,既无贵族压制,土地又极为平均,而且“赋税极轻”,即使将来工业发展了,也不会造成欧美那样的“贫富相悬”的社会现象,因此进行“社会革命”是完全不必要的。同时又说地主占有大量土地,都是由“劳动”或“节约”而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实起于人类之利己心”,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在历史上有其必然性,不能“蔑弃”,是“现社会一切文明之源泉”。实行“平均地权”、“土地国有”,就是“掠夺人民勤劳之结果”,打击人们从事生产的积极性,“推翻现社会之根柢”。他们声言对其他问题尚可让步,对改变土地制度问题,“则寸毫不能让”。革命派虽然对封建制度缺乏本质的认识,断言中国尚未出现欧美那样的“贫富悬隔”的现象,却鲜明有力地予以回击,指出:“社会革命”的原因,是社会经济组织的“不完全”,是“放任竞争绝对承认私有财产制”造成贫富悬隔所引起的。虽然从中国的具体状况来看,马上“绝灭竞争废去私有财产制”是不现实的,但“加之制限与为相对的承认”则是必要的。有的针对改良派的指责明确地回答:“知吾国经济现象之不足恃,而当消患未然者,则社会革命不必行之说破;知国家为大地主大资本家(指实行土地国有和节制资本),而外资无足忧者,则社会革命不可行之说破;知国有土地主义,其定价买收方法更无驳论者,则社会革命不能行之说亦破。”个别激进者甚至指出,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并非完美无缺,而是弊病百出,其主要表现是土地集中于少数人之手,由此才造成人民的极端贫困。认为,“土地者,一国之所共有也,一国之地当散之一国之民”,否则就必然造成“地权之失平”以及“人权之失平”,所以“必尽破贵贱之级,没豪富之田,以土地为国民所共有,斯能真合于至公”。同时进一步指出中国既然存在着这种不平等的制度,一旦采取大机器生产,就一定会产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种“富者资本骤增,贫者日填沟壑”的现象。为预防这种弊病的产生,就必须在进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的同时,实行社会革命,具体办法是消除私人对“天然生产力”即土地的占有,把土地收归国有。
意义
革命派和改良派的论战,开始于光绪二十九年,三十一年至三十三年间全面展开,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涉及问题之广,都是空前的。经过这场大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