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世界名牌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的要求,为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扶持名牌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世界著名品牌,提高名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中国世界名牌
- 评价组织
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 评价范围
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产品
背景
品牌一词以广义来说,可以是群众对于公司印象的的任何象征物,狭义来说则包含了公司名称、商标、旗帜、吉祥物等等。品牌包含了品牌(brand)、品牌架构(brand architecture)、品牌审计(Brand audit)、品牌共同体(Brand community)、品牌文化(Brand culture)、品牌权益(Brand equity)、品牌本质(Brand essence)、品牌延伸(Brand extension)、品牌家谱(Brand genealogy)、品牌图标(Brand icon)、品牌身份(Brand identity)、品牌战略(Brand strategy)、品牌舒展(Brand stretch)、联合品牌(Co-branding)。
2005年3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05〕9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对评价工作进行了规范和部署。
评价方案
推进机制
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要坚持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企业争创为主体,以政府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组织
(一)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
(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根据企业申请情况成立相应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具体评价。
原则
(一)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平、公正、公开,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
(二)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三)“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为年度表彰,不设有效期。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该类产品称号。
(四)坚持高标准,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评价确认,宁缺毋滥。
范围
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产品。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一)符合《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中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