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将官军衔。1955年至1965年,中国首次实行军衔制10年间,共分三批授予、补授、晋升少将军衔1360人。上述1360名开国少将,在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分布于解放军第一、二、三、四野战军和华中军区部队。他们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领导下,经历了100多次大小不同的战役,为推翻蒋家王朝,建立新中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立下了赫赫战功。与此同时,解放军中一批著名的王牌军和主力师形成,也涌现了不少著名的军级和师级将领 。1965年军衔制被取消。1988年恢复军衔制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少将晋升呈常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 外文名
The Chinese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major general
-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军衔首授
1955年
- 军衔取消
1965年
- 军衔恢复
1988年
- 1955-1965年
少将人数1360名
军队级别
解放前后,解放军干部和全国党政干部一样,较长时间实行供给制,没有工资,个人的吃穿用由公家全包,经济情况略有好转的地区,按照任职情况给予数量微薄的津贴,以补零用。直到上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地方和军队干部,才根据每个人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历史贡献、所任职务等综合因素,评定了级别,干部按级别享受工资津贴和其他物质待遇。
解放军设置的级别,为了区别于国家机关行政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级别,称之为“军队级别”。“军队级别”是1952年3月正式评定的,全军从毛泽东的军委主席级到战士级,共设置了十一等二十四级: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
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
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
正、副、准军级(四等一、二、三级);
正、副、准师级(五等一、二、三级);
正、副、准团级(六等一、二、三级);
正、副营级(七等一、二级);
正、副连级(八等一、二级);
正、副排级(九等一、二级);
正、副班级(十等一、二级);
战士级(十一等) 。
历年少将名单
名单
1955年授予少将军衔:
丁盛、丁世方、丁先国、丁武选、丁荣昌、丁莱夫、卜万科、于权伸、万振西、马龙、马辉、马卫华、
马文波、马尔果甫·伊斯卡果夫、马白山、马忠全、马泽迎、马琮璜、王直、王胜、王屏、王谦、王力生、